志工規章 - VYA 國際工作營|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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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作營主辦單位
  全世界的國際工作營,均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國際志工協調委員會(CCIVS at UNESCO,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)、歐盟志工組織聯盟(Alliance of European Voluntary Organisations)、國際公民服務聯盟(Service Civil International, SCI)、亞洲志願服務發展協會(Network for Voluntary Development in Asia ,NVDA),及本會一起辦理。


二、工作營不是旅行計畫
  工作營不是旅行計畫,不是註冊後,拿著護照機場等待集合!即便志工可以深入社區,做深度體驗,但工作營並不是旅遊計畫!想參與國際工作營計畫的志工們,除需繳交註冊費等費用,但還是得自己做功課處理簽證及機票。出錢出力還要做功課,這是做志工的第一堂課。但請不要擔心,這過程VYA會陪伴大家,分享經驗,讓大家自己有能力做一個快樂的志工背包客。

三、志工註冊與申請流程 
 3-1 申請資格與文件
3-1-1 居住在台灣年滿18-99歲之台灣公民,或符合青少年工作營計畫之12-17歲台灣青少年,抑或居住在台灣,符合工作營計畫資格之青年,均可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
3-1-2 申請時得以Email方式,將申請表及動機信(如有要求)寄送本會workcamp@vya.org.tw。如為MTV計畫,除申請表外,得另附上CV及動機信,與推薦信(如有註明)。
 3-2 志工參與會員註冊
  世界各國參與工作營採會員制,欲參加之各國青年都得先跟所在國會員組織註冊後使得參加。
依據國際工作營世界總會CCIVS志工交流規定,各國申請參與國際工作營的青年,均需向所在國會員組織提出申請,始得參加。因此,台灣青年欲申請參加世界各國國際工作營者,均需向本會(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)提出申請。

      一經繳費並實際參與國際工作營之台灣青年, 即可免費成為志工人力銀行國際工作營金卡會員(但得主動網路先註冊免費會員,並於參與工作營後填寫線上評估表,完成後即可免費升級成金卡會員),國際工作營金卡會員,不需另繳交金卡會員NTD2000元會費,會員資格終身有效。
 3-3 會員計畫註冊費運用
志工所繳會員計畫註冊費用(包含台灣計畫),不會分配到工作營主辦國(Local Host Org)或社區,而是支持所在國會員組織(即本會),經營國際網絡,及推廣國際志願服務。本會收取之會員計畫註冊費,則用於:

3-3-1在台灣組織國際工作營和其他志工行動,如果台灣沒有舉辦國際工作營,台灣青年也無法參與其他國家國際工作營。

3-3-2發展國際工作營網絡,提供更多台灣青年參與機會,並招募海外志工來台參與工作營:過去台灣不是國際工作營組織會員,台灣青年無法參與各項工作營計畫,協會陸續加入NVDA、CCIVS和ALLIANCE與SCI,台灣青年在國際工作營推動60年後,世界終於看到台灣青年足跡,台灣青年因本會經營國際工作營國際網絡有成,得以取得參與超過100國、每年5000國際工作營計畫的機會。國際網絡之經營需要長期規劃及認證,並需要定期參與國際聯繫、會晤,以提供更好的交流平台。

3-3-3在亞洲「新手」國及地區,策劃及推動國際工作營:協會已陸續在香港(2009)、澳門(2010)推動工作營,並輔導當地志工組織加入NVDA國際平台。

3-3-4協助發展亞洲各國的工作營和他們的NGOs:目前在尼泊爾、菲律賓、蒙古、斯里蘭卡及日本有長期合作之社區,協助社區永續發展。

3-3-5提供國際工作營參與諮詢,及資料庫查詢服務。

3-3-6行政支出(如工作人員的薪水與聯繫國際組織的費用)。

3-3-7提供志工教育訓練,培養台灣國際事務人才。
 3-4 會員計畫註冊費STV/LMTV費用說明
3-4-1 【會員計畫註冊費標準】計畫註冊費依據實際參與方案數量來收費

在台灣申請,志工依據計畫時間長短與參與國家,繳交不同金額之 會員計畫註冊費給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。本收費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。

3-4-2 【國際工作營方案類型STV/LMTV】

3-4-2-1 短期志願服務方案(STV,Short Term Volunteering):少於1個月的短期志願服務計畫 ,通常為10天到2星期。

3-4-2-2 中/長期志願服務計畫(LMTV,Long/Middle Term Volunteering):1個月或1個月以上的中/長期志願服務計畫。

3-4-2-3 第一次申請:第1次經由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參與STV或LMTV,團隊計畫亦涵蓋在內。

3-4-2-4 二次以上:第2次經由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參與STV或LMTV,或一次參加2個STV或LMTV計畫之第2個計畫。

3-4-3【會員計畫註冊費STV/LMTV計算說明】

3-4-3-1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1個歐洲STV計畫需要支付NTD9,000,而非洲計畫(如摩洛哥)則為NTD7,500。

3-4-3-2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同時申請2個歐洲STV計畫,需支付9,000+7,000=NTD16,000。

3-4-3-3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同時申請2個發展中國家STV計畫(如蒙古),需支付7,500+6,000=NTD13,500。

3-4-3-4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同時申請2個,先後分別是歐洲和亞非等發展中國家STV計畫,需支付9,000+6,000=NTD15,000。

3-4-3-5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2個月歐洲LMTV計畫,需支付6,000+4,500*2個月=NTD15,000。

3-4-3-6第1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同時申請2個,先後分別是歐洲STV計畫和2個月發展中國家LMTV計畫,需支付9,000+4,000+3,000*2個月=NTD19,000。

3-4-3-7第2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2個月歐洲LMTV計畫,需支付5,000+3,500*2個月=NTD12,000。

3-4-3-8第2次申請國際工作營,2個月發展中國家LMTV計畫,需支付4,000+3,000*2個月=NTD10,000。
 3-5 國際工作營申請流程
  依據國際工作營世界總會規定,所有台灣志工申請參與各國國際工作營時,即必須同意繳交會員計畫註冊費給本會,未繳交計畫註冊費確認一定會參與時,本會將不受理申請。同時一旦繳費後,即代表同意本會依據所提申請書順序逐一媒合確認計畫,並且收到協會錄取通知後,若不報到,意即放棄,放棄註冊費將無法退費。故務必確認會參與所提出的計畫,才提出申請並繳費。

各項受理狀況與流程說明如下:
【A:順利錄取想參與的計畫】
(1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計畫確認發送錄取通知→志工回覆報到資訊→出發

【B:申請未果,取消(酌收手續費)、重新申請或申請資格保留】
(2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志願序的計畫已額滿,無法參與→取消參與→退費(收取NTD1,000國際聯繫及行政費用,並退還其餘費用)。
(3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志願序的計畫已額滿,無法參與→重新確認申請計畫→計畫確認→志工回覆報到資訊→出發。
(4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志願序的計畫已額滿,無法參與→申請保留→3年內重新提出計畫→計畫確認→志工回覆報到資訊→出發。

【C:計畫錄取後,異動(需補繳費用)、放棄(不退費)】
(5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計畫確認發送錄取通知→申請異動保留→3年內重新提出計畫→補繳異動費用(NTD4,000)→計畫確認→志工回覆報到資訊→出發。
(6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計畫確認發送錄取通知→申請異動保留→補繳異動費用(NTD4,000)→3年內重新提出計畫→找不到合適計畫→取消參與→退費(收取NTD1,000國際聯繫及行政費用,並退還NTD3,000)。
(7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計畫確認發送錄取通知→申請異動保留→取消計畫→不退任何費用。
(8) 提出申請→繳計畫註冊費→本會受理申請→計畫確認發送錄取通知→志工不報到(放棄)→不退任何費用。

  以上為國際工作營繳費及各種申請狀況處理流程,志工提出申請表時,即代表同意本會上述8種申請狀況處理流程,並同意在一週內依規定繳交計畫註冊費給本會,完成註冊報名事宜。同時資格保留以3年為限,本會也會於每年計畫公告時,主動通知提計畫,但志工若未主動於3年內提出,逾期將自動取消資格。
 3-6 繳費資訊
【銀行帳號】
國泰世華銀行古亭分行 
銀行代號:013 
帳號:030-03-303863-8 
戶名: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陳羿足 
ATM轉帳需輸入013-030033038638(請注意如有優先選銀行代號,則勿重複輸入013)

【匯款注意事項】
1. 請用台幣匯款,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需要收到全額計畫註冊費,銀行匯款/轉帳手續費需由申請者自行負擔。
2. 若有尚未繳清的款項,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將會開立繳費通知請您完成付款。
 3-7 申請媒合
三週內短期計畫STV:一般並無特別資格限定,人人都可參加。志工提出申請,並確認計畫註冊費繳交完成後,協會才正式受理。正式受理後,短期計畫僅審核申請表書面資料,並考量參與動機後,一般7個工作天內可確認錄取的計畫,少數志工因計畫額滿狀況,需第2次提交申請表者,時間將會超過7個工作天。

一個月以上中長期LMTV計畫:一般有特別資格及專長要求,審核時間至少需2週工作天,除書面資料審核外,同時必要時將進行國際電話面談或Skype面談。

 四、行前講習、志工訓練及參與輔導

  • 志工申請國際工作營在繳費確認、申請成功後,由本會提供依據過去累積之國際經驗,編撰而成的參與國際工作營行前SOP電子檔,供志工自我閱讀與學習,志工於閱讀後有任何問題,可免費預約個人諮詢。
  • 行前說明與訓練講習:本會每年5-6月,分別在台北、台中、台南舉辦3-6場次行前說明,提供已申請媒合成功之志工,行前服務注意事項提醒、出國建議與諮詢,志工可自由就近參與。
  • 行前資料提供:活動前一個月提供詳細的行前說明、注意事項及海外服務緊急聯絡人資料。
  • 本會每年在全台也舉辦超過30場校園國際服務學習推廣講座、近10場海外志工分享會,及2場國際志工人脈Party,邀請有參與工作營經驗的志工分享經驗,有意參與工作營的伙伴,也可就近參與志工講習。
  • 辦公室面對面諮詢:每週一到五,上午1000-1200,下午1400-1800提供志工參與、國際參與面對面諮詢,由本會專業人員提供志工各項咨詢服務,協助志工解決各項公共參與的疑惑。諮詢專線:02-23654907,地址:100台北市師大路186巷9號3樓,捷運台電大樓站四號出口。

五、工作營期間交通、食宿安排、保險與管理
  • 國際工作營食宿由在地主辦單位提供,但本會與歐美大部分國家及日、韓訂有志工食宿交換合作協定,參與大部分歐美、日、韓等已開發國家工作營,志工向本會註冊後,不需繳額外食宿費用,除非計畫有特別註明需額外食宿費用(Camp Fee/ Extra fee)。此部分請申請時,自行查閱清楚。
  • 開發中國家無食宿交換協定,除計畫註冊費外,則需另繳約50-300歐元之間不等之額外食宿費用(Camp Fee / Extra fee),依計畫時間長短及國家,有不同之食宿收費。
  • 工作營主辦單位一般僅提供有限保險,志工得另外自行投保GSOTA海外保險(包含意外險、醫療險及2萬5千美金之緊急醫療險),一般保額建議至少400萬新台幣以上。
  • 落地交通及休息日Free day相關之支出需由志工自行負擔。但服務期間因計畫移動需要的內陸交通,費用則由主辦單位支付。同時部分發展中國家有提供接送機之額外收費服務,如有提供此部分在一個月前的詳細計畫說明(info sheet)中會註明。
  • 簽證與保險得由志工自行辦理,但本會會提供相關參考資料,並於志工有疑惑時,提供諮詢服務。簽證辦理目前僅英國、加拿大需辦理工作簽證,其餘國家以辦理一般觀光簽證為主,簽證辦理(如中東、美洲、大俄羅斯及蒙古等國家)如需邀請函,將由本會聯繫主辦國提供。
  • 工作營舉辦期間,在地主辦單位都會安排1-2位在地領隊,帶領志工從事服務,照顧生活起居,及管理服務方案運作,但也請注意,一個好的計畫,需要志工們一起努力,從自我照顧到全心投入,每位志工的努力付出與投入,都是創造一個美好經驗的必要過程。
  • 海外服務期間,如需突發狀況,或生活適用不良,可立即聯繫當地領隊或在地合作單位,請求協助,如還是無法解決,請立即聯繫本會緊急聯絡電話(此部分於錄取後SOP文件中提供),以便本會於第一時間協助。


六、服務後評估、時數認證、證書服務申請

  • 回國後,志工可於志工人力銀行登入免費會員,並參與國際工作營線上評估,完成後,可免費升級成志工人力銀行金卡會員,及線上列印國際工作營志工服務證書。
  • 工作營志工服務時數認證,每週以30小時為準,10天至2週計畫認證60小時,3週計畫認證時數為90小時。
  • 本會目前所有國際工作營志工服務證書一律採線上認證,請志工自行登入會員後填寫評估即可認證。
  • 本會每年另舉辦3-5場參與國際評估會議,志工到海外參與工作營期間,若有任何問題在反應給當地領隊與在地合作單位後,尚無法得到回應或解答,也可參與本會工作營評估會議,本會彙整意見及建議後,會向在地合作單位討論改進方案,同時每年在3月初,也有固定年會,討論與交換如何提升工作營品質。

七、工作營各項費用說明
 

  • 計畫註冊費:付給所在地國家NGO組織的計畫註冊費(Project Registration Fee),即繳給本會的計劃註冊費,使用說明及收費標準如同本規章第三項。本會也僅收取工作營計畫註冊費用。 
  • 計畫費用(Camp Fee/ Extra fee):不同國家依據與本會雙邊合作協定,會額外另收取不同的計畫費用。大部分在南亞/東南亞/非洲/拉丁美洲的方案,和部分在歐洲/北美/日本/韓國/澳洲的方案,會需要志工在抵達之後,支付額外計畫費用,一般從50美金到350美金,依實際計畫而定,確定的費用會寫在每個方案或各組織的描述中。當然絕大部分歐洲國家、美、加及日、韓亦提供多項免計畫費用的國際工作營,計畫說明如果沒有特別註明,就不需要額外參與費(Camp Fee/ Extra fee)。同時所有計畫費用,主辦單位並不會全額用在食宿的安排,部分費用會投入社區發展基金,部分則用於組織發展之用。
  • 自己負擔往返交通費(Transportation Fee):志工參與工作營需自己支付從所在國到工作營舉辦國之來回機票,及從機場到營地的來回費用。機票可透過旅行社購買,而不直接向航空公司訂票。
  • 旅行保險:志工需要另準備足夠額度的旅行保險,主辦單位僅提供有限的保險,同時一般意外都發生在志工的Free day或工作營結束後自助旅行,在非工作營期間,任何意外都必須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無法提供任何補償。本會建議加保海外緊急醫療險GOTA(包括意外險、醫療險及緊急醫療險等三部分)。
  •  簽證邀請函費用:部分國家如英國,由於英國政府規定志工參加英國計畫,須申辦臨時工作簽證,並向英國政府繳納擔保金,簽發工作簽證邀請函,費用約244英鎊,此部分費用須由志工自行負擔,相關繳納方式,於申請英國計畫時,由本會另外確認。
  • 其他個人的支出:例如護照、簽證、疫苗注射,及計畫之外的時間所需的旅行支出(住宿、餐飲及交通等),與休息時間(Free Day/Time)的個人花費(電話費、飲料零食或紀念品等)。

八、取消工作營

  • 由於工作營有名額及國家限制,單一計畫一般限定台灣志工最多2名參與,當志工錄取後,已佔據台灣青年參與機會,同時其他國家志工名額也相對減少,主辦單位得拒絕其他各國志工的申請,故當志工錄取後取消,主辦單位有可能無法再招募足夠的志工,故已收到錄取國際工作營通知之伙伴,若決定不報到意即放棄,計畫註冊費將無法退還。
  • 申請者因主辦單位問題,在方案錄取後卻被主辦單位取消或改變方案時間致使無法參加,在此狀況下本會將嘗試為志工找到其他方案,並且不收額外費用。但如果志工最後決定要放棄,本會將全額退款會員註冊費到志工指定的銀行帳戶,但志工個人已發生之費用如取消交通或旅館等費用,須由志工個人自行負擔。
  • 若因天災、戰爭或流行性疾病等因素,對計畫有安全疑慮,協會相關國際區域安全判斷標準,將以我國外交部發佈該國地區的警示等級為主要衡量標準,一旦外交部發佈該國為紅色警戒區域,或該國組織與協會主動判定計畫有危險性,取消該計畫,協會將主動通知參與該國計畫之志工,並全額退回計畫註冊費。計畫註冊費將退到申請者指定的銀行帳戶。
  • 倘若狀況未如上述標準,而志工欲取消參與計畫,則退費依據本規章第3-5之收退費規定,辦理取消退費或轉計劃申請。
  • 申請者因為個人因素而取消國際工作營申請,例如受傷,生病,訂不到班機,簽證被拒等。本會將不會退還任何費用。也請注意,個人需負責簽證辦理的責任,本會僅協助發給簽證邀請函,但並不保證簽證邀請函一定可以順利取得簽證,個人辦理簽證可能因面談或個人背景被拒絕,此部分需自行負責。
  • 參與後提早離開:由於國際工作營屬於國際性活動,有可能因文化差異或民族性、造成文化認知或工作認知上的適應問題,本會鼓勵參與計畫之伙伴,盡力及積極與當地領隊溝通,瞭解問題,讓自己有一個很棒的學習經驗。若無法有效解決,可以聯繫協會請求協助;但倘若因適應問題決定自行提早離開計畫,本會無法補償任何損失包括機票、簽證、保險及當地繳交的額外食宿費用。但特殊個案,回國後可與本會聯繫,在瞭解實際狀況後,本會將斟酌是否退回全額計畫註冊費費用。

九、其他

工作營參與期間,志工應自行負擔的風險如下:

  • 主辦單位取消或改變計畫時間,致使班機需異動,並需額外付旅行社費用。此部分如有保旅遊不便險,可向保險公司索賠。
  • 參與國際工作營期間生病或受傷,會由在地領隊及合作單位協助就醫,並通知本會,再由本會通知家人就醫狀況,但志工得自行支付醫療費用,此部分可檢具英文版醫療收據與診斷證明後,於回國後,向保險公司或健保局申請理賠。
  • Free Time/day及個人非工作營行程,因任何意外,使志工個人需要對其他人補償,志工如遇任何問題可尋求在地領隊及合作單位協助,但志工得自行負責衍生的額外損害求償。
  • 個人貴重物品需自負保管責任,部分單位提供保險箱服務,志工報到時可詢問確認。但一般而言,志工的錢、隨身財物被偷、損毀或遺失,得自己負責,抑或如投保旅遊不便險,可於當地報警後,取得警察局開立英文證明文件,回國後由保險公司理賠。
  • 參加國際工作營的其他花費。
  • 個人參與計畫繳交額外食宿費用後,如提早離開,無法退費,本會也鼓勵志工,遇到生活適用問題,盡量與在地領隊討論,協助讓自己可以全程參與。


十、衝突與法律爭執

  • 申請人如因參與工作營涉及訴訟,同意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  •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,請洽本會志工人力銀行-國際工作營專網。http://www.volunteermatch.org.tw。專線:02-23654907,地址:100台北市師大路18693樓,捷運台電大樓站四號出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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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區志工、國際志工、服務學習、志工培訓

 


 



     

 

 

Phone|02-2365 4907

E-mail|vya@vya.org.tw

100臺北市中正區師大路186巷9號3樓(近捷運臺電大樓站4號出口)

登記字號:內政部(92)台內社字第0920036225號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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